建筑园林工程系展开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课——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
作者: 审核: 复核: 时间:2024-04-17 点击数:
为进一步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修养,加强党员意识,建筑园林工程系于2024年4月16日成功举办了第四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四课,主题为“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”。此次党课由系第二党支书记赵晓静主持,得到了广大入党积极分子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。
在培训课上,赵晓静书记以深入浅出的方式,详细讲解了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。她指出,作为党员,首先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包括坚定的理想信念、优秀的道德品质、良好的工作表现等。同时,党员也需要履行一系列义务,如积极参与党的活动、遵守党的纪律、服务人民等。党员的权利则是党员在党内参与决策、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保障。
赵书记的讲解深入浅出,既有理论阐述,又有实例分析,使学员们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有了更具体的认识。她鼓励学员们要以身作则,积极履行党员义务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此次党课的学习,让广大入党积极分子对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。大家纷纷表示,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,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,提升自我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中去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。